12月1日,《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》正式施行,为了全面贯彻执行这一《条例》,我市林业局迅速行动,采用点位宣传和流动宣传的形式,在城市中心地段太史院广场设立宣传站点,悬挂条幅,摆放宣传展板,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;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、进项目活动,使《条例》深入人心;并派出《条例》宣传车,进行流动宣传,不断扩大林业有害生物依法防控知识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。 市林业局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副站长吴建军说:“《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》是我省首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的颁布标志着我省进入依法治理林业有害生物新阶段。作为我们森检人员,我们今后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职责和任务,采取强有力的措施,切实担负起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,为保护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。”(记者:孙博 李凤) |